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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嘉泓:以城为始 共融未来 苏州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交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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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施嘉泓 苏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,副市长

  苏州市委、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推进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。

一、苏州城市更新实践探索

苏州随着城镇化规模的扩大,在城市建设中出现了一些不充分、不平衡现象。

一是城市民生服务水平仍待提升。不少区域特别是古城,仍然存在公共设施功能缺失、布局不合理、设施老旧等问题。部分区域已规划的市政基础设施仍然没有配建到位,加上飞线杂乱、乱停车等问题,导致民生服务功能减退。

二是既有建筑安全问题日益凸显。苏州建成超过20年的房屋总量基数大,且当时设计施工质量普遍不高,同时房屋私自改扩建行为越来越多,房屋安全问题日益凸显。

三是背靠背式发展导致空间割裂。苏州对各板块进行充分放权,虽然有利于经济发展,但缺少市域统筹,存在一定量未发挥合理价值、与区域发展脱节等情况,产生了一批尚待激活的消极空间,市域一体化水平还需要再提高。

四是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尚显不足。当前城市规划设计、运营管理等工作仍依赖二维图册或人力操作,无法高效模拟不同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,政府、运营商等亟需运用信息化、智能化手段,精准高效地开展投资分析、策划规划、设计建造以及城市运营等工作,提高智慧管理效率。

五是城市风险防御压力持续增大。苏州基础设施存量大,建设时间较早,部分设施存在老化、功能退化等情况,并且燃气、雨污等地下管线密集,监管信息化程度较低,城市内涝、第三方施工破坏、路面塌陷等隐患风险依旧存在。

六是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减弱。苏州经过多年的发展,城镇建设规模扩张过快、占地过多,全市当前开发强度为33.55%,若扣除水域面积,则全市开发强度为55.68%,水土资源和能源不足、环境污染等问题凸显。

七是大量低效用地亟待转型升级。上一轮城市扩张带来土地资源的快速消耗,规划管控的滞后性、随意性造成市域内土地产出水平参差不齐,存在面广量大的低效产业用地。

2021年,苏州入选全国首批城市更新试点名单。2022年苏州市委办、市政府办正式印发了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,着力提高“城市更新”效能。

一是完善与优化城市民生服务功能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,改善公共空间品质,发展社区便民服务,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,围绕“一老一小”需求,建设全龄社区,加快老旧小区低碳改造。加强住房保障,实施“人才乐居工程”。推动城中村改造,做到“一事一案”,分类实施改造。实施“苏式空间”微更新,从宜居住区、魅力街角、口袋公园等要素着手开展城市微更新行动,唤醒家门口的沉睡空间。

二是消除与更新改造既有建筑安全隐患。推动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消除,对既有建筑进行全覆盖排查,形成隐患建筑清单,明确解危目标任务,按“留改拆”分类有序推进。明确不同类型既有建筑更新改造消防设计技术标准。开创既有建筑施工图审查“一宅一方案”工作方式,微更新、微干预、合理改造,带动古建老宅活化利用。

三是重塑城市消极空间。加强区域规划统筹协调,探索共编跨区域空间及土地利用专项规划,着力破除行政边界障碍,消除行政划分的空间割裂。实施跨区域道路研究和统筹实施,更好发挥基础设施服务水平。加快推动市域一体化研究,加强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,打通“断头路”,研究跨区域地块更新的共建共享,实现一体化发展。

四是建设数字孪生城市。构建全局视野、虚实交互、智能精细的数字孪生城市,推动城市规划、建设、管理和运行一体化闭环运转。建立全市统一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体系,打造孪生城市的数字底座,持续推进姑苏“CIM+数字孪生古城”建设,实现古城实体空间向数字空间的仿生。全面推动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集成应用,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,综合运用5G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前沿技术,提升管理效率。

五是建设韧性城市。着力推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试点建设,开展城市生命线9个场景试点建设,建立“数据共享、常态监管、协同处置”的综合监管机制,建设“能监测、会预警、快处置”的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,以“综合监管+智慧监测”的方式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规范化、智慧化管理水平,全面增强风险防范治理能力。

六是保护与修复城市生态空间。保护并修复山体、水体、湿地等自然山水环境,建立“一山一策”“一湖一策”等保护机制,有序推进受损山体、水体岸线、城市废弃地及污染土地等生态修复,恢复城市自然生态。以“四角山水”为基底构建绿色生态系统,形成具有苏州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。整体保护京杭大运河,通过基础设施提升、环境功能提升、多元文化植入、高端产业导入,推动大运河两岸功能品质全面提升。

七是转型升级低效产业用地。实施好产业用地更新“三年攻坚”计划,储备一批优质地块、打造一批先行示范区、优化一套考核机制、集成一套政策工具、落地一批如和枫科创园更新等典型项目。加快推进低效产业用地更新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产业用地更新“双百”行动,划定101.2万亩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线,切实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土地高效利用。

二、苏州历史文化保护实践探索

近年来,苏州持续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创新,织就古今辉映“双面绣”。

一是形成全面保护格局。系统梳理全市域各发展阶段的各类历史文化要素,建立全时空、全要素的保护体系,涵盖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2个方面、8个类型的名城保护内容。深化大山大水的保护理念,构建“苏州古城+‘水乡基底、四角山水’自然系统+江南水乡风貌”三个圈层的全域整体保护系统。完善多层次、多维度的保护规划,建立“名镇+名村、名村+古村、历史文化街区+老街”的多层保护体系,实现古城街坊控规、城市设计全覆盖。

二是构建政策制度体系。坚持高位协调,不断落实主体责任,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建立协调机制,定期召开会议高效推进各项工作。不断强化政策支持,出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办法,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。针对古城既有建筑,在保护修缮、资源盘活、消防技术方面出台系列文件,强化政策供给。

三是做好挖掘运用文章。注重解剖古城细胞,对古城全要素信息采集、分析、研判、甄选,深度挖掘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建筑内涵价值。开展城市体检评估,守住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底线。系统修复历史文化街区空间格局和肌理,科学修缮历史建筑和环境风貌,开展河道、街巷修复维护。按照“小单元、渐进式、微更新”模式,持续提升宜居品质,打造美好生活。

四是凝聚多方参与合力。搭建全民参与平台,通过市人大立法,确定每年10月26日为“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纪念日”,树立全面保护意识。汇集专家智慧,不断壮大专业队伍,连续4年开展苏州古城复兴建筑设计工作营,落地实施8个项目,组建社区规划师、城市更新社区设计师、传统村落驻村设计师等专业队伍,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。鼓励和支持居民、企业自主参与保护更新,引导新业态入户古城,与国开行开展合作,成立“姑苏·古城保护与发展基金”。

(来源:《中国市长》)